關於為韓籍子女申請香港居留權(上)
小孩的居港權,這是不少在韓香港媽媽的煩惱,因為以前經常聽說申請很困難,更不時有傳聞說孩子們一定要在香港出世唔係申請唔到,又有傳聞說海外出生的小孩沒有三粒星云云……所以不少朋友都會山長水遠回港產子,除了因為有香港家人照顧,也因為BB可以立即自動成為香港人,又可以回韓國簡單申報便擁有韓籍。 由於想當年我沒有回香港產子(HAHA~),關於兩個女兒的居港權,以下是我經過一番研究的心得,希望可以解答到大家幾個常見的問題,不只韓國,也基本上適用於在其他海外港人的子女呢~ 疑問一:我的子女在韓國出世,身份證上就不能得到三粒星,不能真正成為香港人? 答:這個概念是不正確的。香港身份證上的三粒星,只代表身份證持有人是十八歲以上的香港居民,而一粒星則代表持有人是十八歲以下。所以,每個香港出世的香港人都曾經試過身份證上是一粒星的啊 ,跟香港居留權沒太大關係~!其實身份證只是一個人在香港合法地居留的一種證件,跟我們韓國居住拿的「外國人登錄證」原理是一樣的,只在於記錄了我們的身份和資料,沒有取得身份證之下,其實也可以有居港權,只要你有「居留權證明書」即可(下面將會有居留權證明書的取得方法)。 如果你想從香港身份證中看到持有者是否擁有香港居留權的這個資訊,不是從幾多粒星去睇,而是從星星後面的的個英文字母去看。A代表擁有香港居留權,Z代表香港出世。所以我們一般人的字母組合是AZ,而我們在韓國出生的子女的組合則是AO。其他字母的意思可參考下圖: 符號 說明 *** 持證人年齡為18歲或以上及有資格申領香港特別行政區回港證 * 持證人年齡為11歲至17歲及有資格申領香港特別行政區回港證 A 持證人擁有香港居留權 C 持證人登記領證時在香港的居留受到入境事務處處長的限制 R 持證人擁有香港入境權 U 持證人登記領證時在香港的居留不受入境事務處處長的限制 Z 持證人報稱在香港出生 X 持證人報稱在內地出生 W 持證人報稱在澳門出生 O 持證人報稱在其他國家或地區出生 B 持證人所報稱的出生日期或地點自首次登記以後,曾作出更改 N 持證人所報稱的姓名自首次登記以後,曾作出更改 疑問二:我的孩子必需在香港出世,才能申請香港居留權嗎? 答:不是的。先解釋下,香港人在外國出生的子女能否申請居港權的問題。經過我去信入境處
留言
發佈留言
給阿妙留個言吧~~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