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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人(F6簽證)韓國入籍 (二): 收到入籍許可後所需程序、究竟使唔使放棄中國(香港)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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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回講到,我的韓國入籍面試合格了,然後又是一輪漫長的等待。 前文回顧按此~ 先回顧上集的流程: 2019年11月: 我回香港做了無犯罪紀錄證明書 2020年8月: 正式向仁川出入局,遞表申請歸化韓國籍 2020年12月: 收到面試通知(因疫情關係延期到一月) 2020年1月尾: 參加入籍面試,一take合格。 好了,然後跟據hi korea網頁的數據,有子女的結婚移民者,入籍申請處理時間一般為九個月,所以我是8月申請的話,應該就是第二年5月有結果了。果然,非常準時。 以下是我在面試合格後,收到的通知及流程: 2021年5月28日: 收到通知,初部審查合格,交由法務部作最終審核。 2021年6月1日: 法務通過我的入籍申請,然後等待集體的入簡宣誓儀式(因疫情關係,改為各自在家宣誓)。 2021年6月10日: 按照收到的指示,自行在家中,用a4白紙,將入籍宣誓內容寫一次,簽名後fax回出入局的國籍部,然後當天就收到通知,6月15日將會寄出入籍證書。 2021年6月17日: 收到了入籍證書,以及一張「外國國籍不行使誓約書」,需要將誓約書簽名後寄回出入局國籍部。 2021年6月21日: 我的「外國國籍不行使誓約確認書」出來了,可以在出入局或政府的民願24網頁自行打印。 國籍宣誓證書   究竟使唔使放棄中國(香港)籍? ok,重點來了!一直以來的迷思,入籍韓國需要放棄中國(香港)籍嗎? 答案: 係唔使放棄!唔使~ (暫時來講,過幾年就唔知了) 跟韓國人結婚的F簽證人士,只需要簽署「外國國籍不行使誓約書」,然後在韓國國內,不行使外國人的權利即可,不然的話被抓到會罰款。 但據知,如果不是跟韓國人結婚的入籍,則需要放棄外國國籍。 什麼叫「不行使外國人的權利」呢?即係,一些在韓國,利用外國人身份會有著數的事情,從此就不能做了。例如,不能購物後做外國人退稅這個動作(其實有簽證的外國人都已經不能了); 不能用外國人身份入大學和拎外國人獎學金(外國人讀韓國大學是排另一條隊); 不能享有領事保護,即係你想走入中國大使館求安慰一齊包機返中國,也是不可能了。 但,如果出了韓國境外,你想用什麼國籍什麼身份有多少本外國護照,也是隨你喜歡。 外國國籍不行使誓約的確認書 國籍取得後需要做的事 (1) 簽署「外國國籍不行使誓約書」後約三個工作天,在出入局或網上,取得「外國國籍不行使誓約確認書」。由於疫情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