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在韓國公證文件
我們在韓港人,其實很常需要公證一些文件去辦各種申請。 公證是一個什麼的概念呢?一些本地政府及機構發出之文件,如果想在海外使用,必須透過公證的程序,才會被外國的機構承認。所以如果你需要在韓國婚姻申告,你要將香港的單身證明公證。又或你的韓籍子女想申請香港居留權,也需要將子女的韓國家族關係證明書等公證。又或申請韓國大學的入學,有時也需要提交香港的公開試成績或香港學校畢業證書等的公證本。 韓國律師樓公證的文件。 (一)在香港公證 如你的文件由香港的機構發出,在香港的公證程序其實即是宣誓和加簽。以單身證明為例,你可以拿了單身證明的正本,去香港各區的民政處宣誓,每日都有特定的宣誓時間,可以在網上找到。過程也非常簡單,帶同文件及身份證,到場後填表,然後選用英文宣誓(因為如果你的文件在韓國使用的話需要英文,如果用中文就又要翻譯成英文)。到了指定時間,職員會叫你入房仔,在宣誓官前面讀宣誓文,然後佢蓋章簽名就得。 文件宣誓完後,隨即前往高等法院,去加簽部將文章加簽。程序是,去加簽的櫃台放低,然後去付款的櫃台比錢,再將收據拿回去加簽櫃台確認,職員會給你一個取件日子,約兩三個工作天,到時便可以上去取回。 以上兩序完成後就等於公證完成。民政署宣誓的詳情 可點撃此 ,關於高等法院加簽的詳情 請點撃此 。 至於你在韓國申請各種東西時,什麼香港資料需要公證什麼不需要呢,其實很視乎處理申請的職員的處事作風,以在區廳婚姻申告為例,有些人會被要求提交已經公證的單身證明,有些人卻唔使。所以在申請前最好先查詢有關職員需要什麼資料,才照單執藥。 (二)在韓國公證 當你想幫韓籍子女申請香港居留權,就需要將子女的韓國家族關係證明書做公證。做法是,去一些有公證(공증)服務的律師樓,通常在各區的法院附近會有很多,又或首爾的鍾閣、光化門一帶都可以找到。 如果文件只有韓文,你必須將之翻譯成英文才能做公證。由於公證過程需要由一位有國家資格證的翻譯去簽署一份叫事實確認書的東西,所以就算你或你的朋友會翻也不行,需要到律師樓附近的翻譯店處理,律師樓工作人員會介紹相熟翻譯比你,價錢大同小異,約一萬won一頁起跳。不過,如果你本人持有有效的韓文topik考試4級或以上合格證書,又或擁有韓國大學的本科以上畢業證書,則會承認你的翻譯能力,自己將文件翻